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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分署

水保做好沒煩惱 農村幸福樣樣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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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署沿革

民國54年4月
政府為發展經濟及紓解人口增加的壓力,在保育與利用兼籌並顧的原則下,有效開發本省山坡地農牧資源,乃於農林廳下設立山地農牧局,並轄有八個工作處。本所前身即為「山地農牧局第二工作處」,辦公處所設於台中市東勢鎮中山路,民國57年遷至東南街45號,當時工作轄區僅負責台中市市,主要業務為推廣坡地水土保持及輔導坡地農牧經營,設置之初,員額編制僅15人而已。
民國63年2月
山地農牧局為加強業務推展,裁併部分工作處,將原第二工作處與設於苗栗縣竹南鎮的第三工作處合併為,「山農牧局第二工作處」,並設一、二、三課及人事、會計,員額增至60人。辦公處所因員額增加,不敷使用,乃於豐原區籌建新辦公廳,於民國65年12月完工遷至豐原區西安街21號辦公。
民國78年12月
山地農牧局奉令改為水土保持局,本所前身原第二工作處亦更名為「水土保持局第二工程所」,以加強辦理治山防災及各項水土保持工程,並增設總務室,機關首長職稱亦由「主任」改稱「所長」,其餘組織仍大致維持原有型態。
民國81年
本所爭取編列經費及取得用地後於現址新建辦公廳舍,並於民國85年8月遷入現今位於豐原區陽明街22號新廈辦公迄今。
民國88年7月
因精省之故,本所改隸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,水土保持局第二工程所名稱則續予維持。
民國97年5月31日
因水土保持局組織調整之故更名為水土保持局臺中分局(所長職稱改為分局長)。
民國112年8月1日
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升格農業部,水土保持局臺中分局更名為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臺中分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