談空軍陳姓退役上尉洩密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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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轉載自清流雙月刊106年9月號〉劉財志
去(105)年10月間,由我國國防部軍情局主動發掘、反映,我國前空軍陳姓上尉於退伍後至大陸地區經商失利,遭中共國安單位吸收;中共要求陳員返臺蒐集國防情資,並透過以往軍中同袍、舊識,吸收現役、退役軍方人員發展情蒐組織,伺機擴大在臺情報蒐集網絡。然而陳員異常舉動引起軍情局反情報體系察覺並截獲相關情資,確定陳員為中共蒐集情資後,會同法務部調查局偵辦,於時機成熟時逮捕陳員及獲取相關事證,後由高等法院裁定禁見,並於今年5月判處3年6個月徒刑。
成因研析
此次陳姓上尉透過個人私交關係,使用一般民眾常用之智慧型手機、通訊軟體聯絡,進而試圖洩漏相關國防機敏訊息,讓我們瞭解,不只在可見的未來,甚至當下諸多的通訊、新型傳播工具,已被大量利用於情報蒐集的工作。另國防部自104年11月試行開放官兵限制性使用手機以來,仍見官兵違規使用智慧型手機、數位裝置等情形。常見的案例,除了在不合規定的地點、區域使用外,更有甚者,少數保密警覺性不佳人員,公開在網路、社群媒體談論公務機密,無疑對國防與社會安全產生極大風險。
時下通訊科技、傳播功能的進步,加上中共情蒐、刺密手段複雜多變,將使國家安全面臨更大威脅和挑戰。全體官兵除應貫徹「保密十要項」,亦應該經常自我審查,遠離可疑分子、高風險營外活動、不良嗜好。各級幹部更應秉持「毋枉毋縱,除惡務盡」的原則主動查察,落實檢查責任內人、事、地、物,保障內部純淨。
持衡貫徹保防教育 深化危機敏感力度
本次案例中,涉案空軍陳姓退役上尉儘管已經退伍將近十年,然而陳員所認識的舊識、軍中友人在接受部隊一定時間歷練後,案發時現階多半已成為國軍中、上校級幹部,其所接觸的相關國防事務,如負責國軍部隊戰訓、情報、通信等重要機敏單位接密人員,向來皆為中共滲透、竊密之重要目標,對於敵人具有相當價值。
所幸本次案件中,陳員所接觸的人員察覺異常,進而迅速透過建置內管道向上反映,及時阻止洩密案件範圍的擴大,可見個人的保密習性與危機敏感度,是國軍各級防杜機密外洩的重要關鍵。本案偵破亦顯示平日軍民保防教育觀念的建立已達相當成果。「礎潤而雨,月暈而風」,但凡各種危機發生必有其徵候,對於危機的防杜,有賴長期教育、宣導,唯有持衡貫徹與有效落實各級保防安全教育,深化危機敏感力度,方能於關鍵時刻發揮有效戰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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