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年農村社區綠色照顧計畫通過初審名單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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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過初審之單位,本分署會函發複審簡報會議公文,請依排定時間再到場簡報即可。(計畫主持人應親自參與複審會議簡報)
依本署徵件公告第肆點-申請、審查及核定作業
複審會議:各分署依初審結果,辦理評審委員複審會議,且本署派員一同審查,通過初審者應到場簡報,計畫主持人應親自參與複審會議簡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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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年農村社區綠色照顧計畫初審合格名單 | 117kb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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