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6年農村建設工程及補助計畫研提
- 發布日期:
- 瀏覽人次:4
一、目的
為引導各分署以整合、創新、加值等施政方向,結合農村人文地產景特色,妥善運用區域亮點計畫資源協助農村社區,營造優質農村景觀、加強聚落環境改善、促進社區產業與生態之永續發展,打造宜居宜業宜遊之農村支持環境。
二、實施範圍、研提類型與策略
(一)實施範圍:
1、農村發展重點區。
2、綠照社區。
3、農村再生社區。
(二)研提類型
1、工程:以整體景觀空間規劃案工程、聚落環境改善、農村好行等3類工程為主;針對一般性農村基礎環境改善工程,可視社區實際生活與防災需求,彈性納入提案。
2、補助計畫:包含環境條件改善類(僱工購料)、生態保育類、規劃設計類、行銷推廣類(由分署整合規劃後推動)、里山實踐。(綠照社區循綠色照顧計畫辦理)
(三)研提策略
1、鎖定重點投入:資源集中,發揮最佳預算效益。
2、回應社區需求:盤點指認,精準解決社區課題。
3、落實整體規劃:軟硬扣合,建構系統空間藍圖。
4、循序分期施作:輕重緩急,穩健推進滾動檢討。
三、工程研提原則說明
1、結合本署宜居、宜業、宜遊重點施政方向:
(1)融入景觀美學,提昇區域韌性。
(2)高齡友善服務設施營造,落實農村好行優化整體動線。
(3)聚落環境改善,形塑生活文化特質。
(4)實踐里山倡議精神,營造生態保育及人文和諧共融環境。
(5)農村旅遊及體驗環境營造與改善。
2、新建工程內容應以符合「農村再生設施容許使用申請與審查作業要點(草案)」規定為原則,進行評估與提案。
3、整體景觀空間規劃案工程:依據整體景觀空間規劃,以系統性、目標性分期施作農村發展重點區核心社區的聚落環境觀改善、公共設施優化、景觀營造等工程,包含各分署114年計畫規劃執行之分年分期案件及115年計畫建議優先執行之案件。
4、農村聚落環境改善:針對核心聚落窳陋點進行環境改善,優先整理重要生活節點、髒亂點、角落公園、街道及文化景觀周邊空間,以整體規劃、分期施作方式,逐步提升聚落環境品質,營造農村聚落風貌。
5、農村好行:
(1)以實施範圍之社區內聚落通行系統為優先,並考量整體友善通行效益,盤點核心路線周遭節點之待改善點位,打造安全好行空間。
(2)各分署應以綠照社區之活動中心、綠照據點為核心,或既有設施場域與動線之串連,進行居民生活動線盤點,規劃全齡友善通行重點項目,例如:
A.路廊平整與防護系統:維持鋪面的平整與防滑、微型人車分流、路廊的「邊界防護」。
B.無障礙銜接系統:出入口平順化、全齡緩坡道設計、連續性輔助扶手。
C.視覺指引與照明系統:感應式與低光害照明、高對比邊界標示、友善指標系統。
D.中繼休憩系統:喘息節點(微型口袋公園)、高齡友善座椅、陪伴型休憩空間。
E.運具停放與配套系統:醫療四輪代步車停放、迴轉、充電。
(3)116年推動目標以各分署轄區內之10%綠照社區為原則,優先針對活動中心或綠照據點周遭50公尺範圍內或連接綠照場域之動線進行整建。
四、補助計畫研提原則說明
1、發展重點區範圍內提案應扣合各重點發展目標,以符合該重點區發展策略與行動。
2、農村發展重點區內農村社區、非重點區之農村再生社區可研提類型包含環境條件改善類(僱工購料)、生態保育類、規劃設計類、里山實踐。
3、行銷推廣類統由分署進行跨社區整合,聚焦區域特色,定調行銷主題,由具備統籌與執行能量之組織提報計畫。
4、環境條件改善類(僱工購料)優先推動聚落環境改善,以農村發展重點區或農再社區範圍內核心聚落為盤點改善對象,包含重要生活節點、髒亂點、角落公園、沿街空間之外牆與巷道、出入巷道等,施作範圍不包括公私有建物本體及內部空間。
5、休區組織除為農再計畫提案組織代表者外,原則不予補助,如有需求請循休閒農業計畫體系提案。
6、資源原則不重複投入,避免與年度農村再生執行計畫、休閒農業相關計畫等重複。
五、提案作業
1、各社區分別就補助計畫提案提案計畫書、實勘紀錄表等進行研提。
2、請各社區依實際需求提案116年農村建設工程及補助計畫,請於115年11月6日前函送本分署。
六、其他補充說明
提案之申請資格、補助基準、申請程序及文件、審查程序、經費處理及核銷等相關行政作業,均得準用「農村區域亮點計畫研提原則」及「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」辦理。
附件檔案
| 檔案名稱 | 檔案大小 | 更新日期 | 檔案下載 |
|---|---|---|---|
| 附件1_農村區域亮點計畫研提原則 | 484kb | ||
| 附件2_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 | 494kb | ||
| 附件3_勘查紀錄表 | 28kb | .docx | |
| 附件4_116補助作業提案計畫書 | 24kb | .docx |
- 本篇內容給予您的感覺?( 請評分 )
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