區域性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及環境改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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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加強山坡地資源保育,提供後續坡地建設之穩固基礎,發展適合農民經營習性之坡地環境,以活絡坡地農業,選定山坡地區域面積在50公頃以上,具有農業發展潛力者,辦理山坡地環境保育基礎建設工作,以改善其農業經營條件並強化坡地保育工作。
主要辦理山邊溝處理及維護、駁坎、水泥路面、砌磚溝、漿砌石溝及預鑄溝、水土保持植生綠化、蝕溝控制、蓄水池、農塘、農地安全排水、坡面穩定處理、坡地環境改善等山坡地環境保育基礎建設工作,發揮山坡地區域整治效果,改善山坡地生活環境,均衡地區發展,縮小城鄉生活水準差距。